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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调度中心电动车车棚喷淋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2点击次数:3657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调度中心电动车车棚喷淋系统安装工程(编号:JSHX-2023-003)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调度中心电动车车棚喷淋系统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调度中心。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5.5万元。

4、工期要求: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调度中心电动车车棚喷淋系统安装工程的包工包料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车车棚喷淋系统安装等内容,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4)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不存在上述情形,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其他要求:

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6.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6.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从2022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6.4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5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至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490987602@qq.com邮件发送后必须同时电话告知,否则视同未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2、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文,电话:15905100092。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号楼南楼601室)

六、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网,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学海路和尚义路交叉口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15-868062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号楼南楼601室

联系人:陈文          联系电话: 159051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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