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供货期:本项目分批次供货,中标人自收到招标人分批次供货通知后 2 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特殊货物或特殊情况下必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交货。
3、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招标规模约14.3万元。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5、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因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仟元整(¥ 2000.00),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或发送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至报名邮箱1272138075@qq.com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 5 月19 日~2025年 5 月 24日18:00(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7224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