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第六届“党课开讲啦”微党课大赛参赛作品制作服务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第六届“党课开讲啦”微党课大赛参赛作品制作服务项目。
2、招标单位: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3、招标规模:本项目造价约3.2万元。
4、招标内容:本次大赛参赛作品要求以“情景式音乐党课”形式呈现,需综合运用讲述、表演与视频等多种表现手法,作品时长约10分钟,核心主题是以“车轮上的传承”为主线,通过老、中、青三代公交党员的接力故事,展现盐城公交与时代同频、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与担当。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提交参赛作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三张截图,具体查询链接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因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5、6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7、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8、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现金、电汇、支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开户名: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9660109000003818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 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第六章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前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添加微信17855603255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蕾
联系电话:137700725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星悦
电话:17855603255